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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出具学籍、成绩证明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1 作者: 浏览次数:297

    为规范我校学籍及成绩管理,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本着服务教学、方便学生的原则,对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出具学籍,成绩证明做出如下规定:
1、凡属潍坊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不含成教生、电大生)的学籍,成绩证明一律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出具。
2、学籍、成绩证明单出具的流程:
(1)学生从学校教务处网站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操作办法见附录一)
(2)出具学籍证明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后应到本人所在学校办理学籍证明出具知情书(格式见附录二),有学生所在学院盖章签字后,持该证明单按照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选取学籍证明。
(3)出具成绩证明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后持本人学生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收取成绩证明单。
3、学籍、成绩证明出具的原则:学校教务处负责位学生求职、出国、求学等需要办理有关学籍、成绩证明,学籍、成绩证明单的出具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学籍证明中只能对学生的现有状况给予证明,不可对学生的毕业、学位等情况给予证明和预计。
4、办理时间:学生网上申请应在每天下午2:00前提交,当天下午4:30集中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2:00之后提交申请的,请于次日下午4:30领取。
5、学生可对所提交的申请给予撤销,坚决杜绝恶意提交现象,如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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