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潍坊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21 作者: 浏览次数:327

 

   (适用于山东省籍在校学生)

    学生提交贷款申请表,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

    4月底前,学校助学中心根据贷款控制额度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录入

    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

    6月底前,二级学院到学校助学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山东省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二级学院组织填写相关表格,审核后报学校助学中心盖章备案

    申请贷款学生凭申请表、贷款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

分享到:
TOP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Copyright © 2023-2028